前段时间,盐城市交巡警部门对社会车辆在BRT快速公交专用车道上行驶行为进行了处罚,部分司机和市民觉得此举不合理。就此问题,盐城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卢朝兵向记者介绍,BRT快速公交车道属于道路专用车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盐城BRT在全线都设置了专用车道,其他除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救险车、警车、救护车以外的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如何保证外地社会车辆不进入BRT专用车道?卢朝兵对此表示,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的社会车辆,拥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都应该熟悉各种交通标志,盐城BRT专用车道在全线设置了各种交通标志,驾驶员应该能够辨别该车道是BRT专用车道。 记者提出,BRT快速公交站台设置在马路中央,乘客上下车是否安全?卢朝兵说,为了保障乘客、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将在全线交叉路口的人行横道线中央,设置中央隔离安全岛,在站台上设计了清晰的人行横道灯。乘客、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根据信号灯的指示分两次完成一次过街行为。在每一个BRT站台的人行出入口处至人行横道线处,都设置了美观的隔离护栏,乘客需要乘坐BRT车辆时,可以经过人行横道线进入护栏围城的安全通道进出站台。对中心区域无中央绿化隔离的路段,在保证BRT安全行驶的前提下,在路中施划一个鱼肚形安全区,解决行人、非机动车通过路段的难题。 由于BRT快速公交并非全天候营运,很多市民认为社会车辆可以在BRT快速公交非营运时间内上BRT专用车道行驶,对此,盐城市交巡警支队法制宣传科科长沙长河指出,从法律角度看,专用车道除规定的行驶车辆,社会车辆在任何时间都不得在专用车道行驶。 (责任编辑:前进) |
